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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四
2021-02-02 07:28:33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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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甘孜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由低到高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明确4个响应等级的启动条件。

一、IV级响应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1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000公顷的草原火灾;

2)造成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4)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报副指挥长同意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Ⅳ级响应。

二、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3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3000公顷的草原火灾;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4)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5)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常务副指挥长同意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Ⅲ级响应。

三、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5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5000公顷的草原火灾;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4)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提出并报指挥长决定,以州应急委名义启动Ⅱ级响应。

四、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过火面积超过1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草原火灾,火势持续蔓延;

2)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

3)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生产和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4)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需要州人民政府举全力处置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州应急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州应急委报州委、州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甘孜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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