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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2-06-16 01:23:02
来源: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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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办函〔202275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户调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州住户调查工作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住户调查能力,扎实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和管理,全面提升住户调查工作质效,经州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民生调查工作,是客观反映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城乡低保、就业与社会保障、住房与人居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民生指标,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的重要依据。按照住户调查制度设计要求,2022年是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之年,样本轮换是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是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全州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参与配合部门多,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多方发力,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州国调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州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负责任务布置、调查管理、业务培训、督促检查、数据发布等工作。州统计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设有县级国家调查队的县由国家调查队承担,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由县(市)统计局承担。

县(市)统计调查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查制度和方案要求,规范组织实施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强化业务人员的能力提升,加大对辅助调查员业务能力、调查户记账规范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检查和指导,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抓实调查点管理、星级创建、示范点打造,规范农村代记账等工作,按月收集账本,组织有关人员集中进行分户数据审核、编码和录入,强化对原始账本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审查,全面分析、评估、预判数据对上报的原始分户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牧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全州城镇、农村居民增收统筹协调工作。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牧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辖区内城镇、农村居民增收统筹协调工作,会同统计调查部门抓实住户调查工作,积极协助统计调查部门扎实开展新一轮大样本轮换工作,确保新一轮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州、县(市)乡村统计工作部门要定期召开由统计调查、农牧农村、乡村振兴、人社保障等部门参加的城乡居民收支情况联席会议,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依法统计、应统尽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向同级统计调查部门提供城乡居民增收形势支撑因素。

州、县(市)发展改革、民政、林草、旅游、住建、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向同级统计调查部门提供住户调查工作所需行政记录资料。

各县(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增收工作责任制,研究解决住户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要素保障。要压实部门、乡镇(社区)主体责任,建立住户调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要强化大样本轮换工作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大样本轮换工作,适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乡镇(街道)要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在本村内选优配强辅助调查员,强化辅助调查员履职监管,建立健全辅助调查员奖惩机制。要加大对调查户的宣传引导,消除思想顾虑,提升支持配合度。要培养调查户家庭记账明白人及次明白人,做到对家庭收支情况全面掌握,真实反映调查户家庭收支水平。乡(镇)统计员要对辖区内的样本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对样本户上报的数据进行综合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村(社区)辅助调查员要严格按照《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和上级业务部门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每月不定期对调查户开展日常记账指导,及时提醒督促调查户记好账,按季度收集、整理、更新、上报调查户家庭资料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实行代记账的地区,代记账人员要严格落实每月访户工作要求,实地入户开展调查,真实填报调查户家庭信息和收支数据,确保数出于户;对于交通不便、距离较远的调查户,代记账人员可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渠道全面收集、整理调查户资料。

、强化工作保障

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实行州、县(市)财政分级负担,财政部门对本级住户调查工作所需经费予以足额保障,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统计调查部门要厉行节约,保障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和辅助调查员的工作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各县(市)统计调查机构至少配备2人以上专(兼)职人员从事住户调查工作,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县(市)统计调查机构现有力量不足的,可以通过增聘人员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解决,财政保障必要的经费。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选聘1名熟悉本地情况、责任心强、能够胜任调查工作的高素质辅助调查员,确保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并为辅助调查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坚持依法调查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强化制度落实落地,抓实抓细日常数据审核。要加强对住户调查工作的监督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州住户调查工作的县(市),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各县(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统计调查机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辅助调查员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入户访问、核实情况、培训指导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调整更换人员。

、做好样本轮换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精神和四川调查总队关于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要求,各级要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足额保障本次大样本轮换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好人员调配。适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工作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大样本轮换工作。州国调队要加大对县级业务培训,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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