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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甘孜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
2014-09-09 08: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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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创领〔20141

甘孜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下发《甘孜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142016)》的通知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甘孜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42016)》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活动领导小组(章)

2014年8月28

甘孜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1420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全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的意见》(甘委发〔201414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创建范围:全州各县、乡(镇)、村(社区)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寺院及驻军、武警部队等。

(二)创建目标:2016年,将全州90%以上的县和驻军、武警部队,80%以上的乡(镇)及党政机关,70%以上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寺院基本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或示范单位,为全面创建具有综合示范效应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打下坚实基础。

——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进旅游全域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特色化“三化联动”,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努力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生态品牌,实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公共服务趋于均等、生态建设取得实效,全域旅游统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局面基本形成,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全州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有效,把握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民族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观念深入人心,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培育起凝聚全州人民的甘孜精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社会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文化实现传承发展。建成一批民族文化传承点和民族文化广场,培养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培育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康巴民族文化,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民族文化艺术得到保护和发展,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和品牌,大力推进基层文化服务建设,推广广电节目全覆盖,民族团结进步文化正能量得到弘扬。

——民生保障更加完善。农区交通、饮水、用电、就业及就医等条件得到全面提升,贫困人口明显减少,义务教育发展更加均衡,建成全国藏区一流教育州的基础更加巩固,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加强,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更加深入,文化教育科技交流更加广泛,与沿海城市的连接更加紧密,睦邻友好关系不断加强。

二、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6月至201412月)

健全组织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制定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统筹发展、宣传教育、团结和谐等各项工作措施,创建活动全面启动,认真查找解决影响创建活动的问题,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台账和创建工作制度,选定一批示范点推动建设。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1月至201512月)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和依法治州等活动,以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工作进步、民族关系和谐等内容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20151月至201512月,将全州70%以上的县和驻军、武警部队、60%以上的乡(镇),40%的村(社区、寺院)及60%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或示范单位。

(三)争创达标阶段:(20161月至201612月)

努力推动全州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区域和城乡差距缩小,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生态环境改善,全民素质得到提高,抵御分裂渗透、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更加牢固,努力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标准。20161月至201612月,将全州90%以上的县和驻军、武警部队,80%以上的乡(镇),70%以上的村(社区)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寺院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或示范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统筹发展示范。坚持以全域旅游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共建,均衡发展,努力将甘孜建设成为全国藏区城乡统筹发展的样板。

1.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四个交通”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进雅康高速公路建设,大力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加快发展农村公路,不断完善公路客货运输配套设施,努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抓好康定机场运营,力争新开辟35条航线,加快格萨尔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实施“远村点亮”和“电力天路”工程,加快推进电网建设,实现100%乡、村通电。大力推进“甘露工程”,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面解决全州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人口6.5499万人大力推进“智慧甘孜”工程,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计划,实现国道317线、国道318线及4A景区通信全覆盖。

2.优先发展生态旅游业。围绕把我州建设成为生态旅游经济强州、全国民族地区全域旅游试验区、世界最佳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实施精品旅游战略,完善和优化旅游产业要素配置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旅游产业分工体系。按照两轴、三域、四重点的空间布局,形成国道317318线为轴,连接东西、贯穿南北的旅游大通道。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形成甘孜州东部、南部、北部独立互补的旅游区域,构建“两环一区”(环贡嘎山两小时旅游经济圈、环亚丁旅游经济圈、康北康巴文化旅游区)的旅游目的地体系。利用我州独特稀缺的生态旅游资源,重点打造以稻城亚丁为核心的“香格里拉之魂”、以贡嘎山旅游环线为主体的“香格里拉之巅”、以丹巴为重点的“嘉绒文化区”,以德格为中心的“格萨尔文化”中心等世界级旅游精品和特色旅游集镇、旅游村寨、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国家级公园试点,重点培育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旅游产品和旅游节庆品牌,形成较完整的旅游品牌体系,将我州建成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为建成国际特色精品旅游区和藏区全域旅游发展的先进区打下基础。

3.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有序发展能源产业,全面推进“两江一河”水电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中小流域水电开发。稳步开展水电移民工作,坚持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有效结合,努力实现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工作目标。有序发展优势矿业,加强矿产勘查,持续整顿矿业秩序,做大做强优势矿产。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大力发展优质粮油、绿色蔬菜水果、特色牦牛肉、生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休闲观光农牧业六大产业;着力提升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以主体培育为关键,着力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以体制创新为驱动,着力增强农村改革活力。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演艺娱产业、影视制作业、印刷复制出版业、网络动漫业、民族手工艺和户外体育业,形成“一园三区”文化产业布局,着力将文化产业打造成富民惠民的民生产业、对外交流的窗口产业、团结稳定的和谐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中藏药业,着力抓好“二园区、五基地、五体系”建设,实现药材种植规模化、中藏医药研发系统化、产业生产流通集约化、中藏医药服务特色化。

4.全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按照农旅互动、产村相融的要求,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新村为载体、以产业为支撑、以增收为目的,加快推进农牧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切实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发展肉、茶、菌、果、药等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抓好省级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因地制宜地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美丽新村,力争村容村貌有新变化、产业发展有新气象、农牧民收入有新提升,最终实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目标。

5.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围绕全州“三轴三圈三区”的城镇空间结构和“2326”的城镇等级结构,建好县城、做大乡镇、做美村寨,完善规划科学引领,强化旅游统筹,完善城镇功能,创新制度机制,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镇。加快发展康东地区,着力打造贡嘎山两小时旅游城镇圈,把康定打造成国际旅游小镇,把雅江、道孚县等打造成民族风情旅游小镇;优先发展康南地区,着力打造环亚丁国际旅游城镇圈,以理塘、稻城为重点,打造精品小城,巴塘、乡城、得荣等县主动融入、加力推进;稳步发展康北地区,着力打造格萨尔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圈,以甘孜为重点,白玉、德格、石渠、色达等县城主动有为。深入实施撤乡建镇,将一批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基础条件较好,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乡按程序申报为建制镇。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农村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镇与产业联动发展,提升城镇吸纳就业创业能力。到“十二五”末,实现康定建市,全州28个乡撤乡建镇;城镇设施逐步完善,供水普及率达100%,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明显提升。

6.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立州,加快生态经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提升生态环境和质量。以建设全国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为契机,抓好主体功能区建设,保护全州生态环境。重点加强能源、原材料、水资源的消耗管理,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加强统筹协调,禁止无序开发、乱采滥挖。加强“两江一河”流域和城镇周边水土流失治理,推进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四化”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鼠虫害综合防治工程,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快实施州内河系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二)打造民生幸福示范。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切实解决群众民生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让全州各族群众在惠民实举中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1.强力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将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产业、基础、新村、能力、生态”等五项扶贫工程,为2020年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奠定基础。以发展旅游为主导,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中藏医药业和民族文化产业,实现产业发展带动扶贫攻坚;继续实施交通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动“电力天路”工程,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规划,不断改善发展条件,夯实扶贫基础;按照“产村相融、成片推进”的要求,改善农牧区生产条件,提升农牧民生活水平,倾情倾智推进民族团结新村建设。以康巴英才工程为载体,加大基础人才的培训,为推动全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加快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坚持不懈推进能力扶贫。把移民安置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全面推进水电开发移民工作,全力改善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积极实施人才就业保障工程。多渠道挖掘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就业扶持,积极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促进全民就业,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政策措施,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加强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工艺、民族表演艺术等民族文化相关技能人员培训。继续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就业技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立足对口支援,加大异地就业力度,着力推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程。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州、县、乡(镇)、村(社)四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救助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和志愿服务活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牧区“五保”和孤儿集中供养工作,抓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管理。大力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和社会化拥军。

4.全面提升民族教育发展工程。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轮十年行动计划,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抓好免费公办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促进“两元一体”中职教育,建立覆盖城乡继续教育,完善特殊教育,突出寄宿制教育、双语教育、远程教育、文化育人特色,倾情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倾智提升教育办学水平,全面彰显普及教育全面提升、公平教育全体享受、优质教育全域覆盖的发展态势。

5.努力完成民族卫生发展工程。实施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强化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州县综合医院、中藏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藏医药服务体系,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加大投入和创新机制为保障,加快推进“健康甘孜2020”,不断提高全州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建设民族文化高地示范。大力推动甘孜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振兴民族文化,弘扬甘孜精神,以共识教育凝聚人心、以中华民族核心利益汇聚力量,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大力实施民族文化强基工程。加强文化事业建设,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民族文化馆、民族图书馆、民族博物馆、民族体育馆等文化设施,保障公共文化设施运转经费,实现建制村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科普栏、体育设施和通互联网。强化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建设,积极推动州县广播电视节目农牧区无线覆盖工程。扩大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弘扬民族团结文化正能量。建立民族文化内外交流机制,定期举办民族文化会展、文艺会演和民族知识竞赛,探索建立民族文化交流协会。

2.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保护工程。全面落实国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贯彻实施《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编制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建设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库。建立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体系,再造和规范民族传统文化典籍,抢救、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物古籍、口传文化、音乐舞蹈、体育、技艺、建筑、服饰、餐饮和医药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一批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文化广场,出版民族村落影像文化志,命名民族文化艺术之乡。

3.重点培养康巴文化人才。鼓励提倡县、乡(镇)、村(社区)开办民族文化传习班,大力培养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充分发挥他们在民族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康巴文化传承人认定补助制度,资助其传业创业。积极培养高端紧缺民族文化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族文化艺术人才队伍,传承和保护优秀民族文化,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康巴文化品牌。

4.积极培育弘扬甘孜精神。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忠诚爱国、乐善互助、务实创新、坚韧奋进”的甘孜精神,建设甘孜精神家园,坚持精神家园建设与实现伟大“中国梦”、“甘孜梦”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族精神相结合,深化以“爱国、守法、感恩、团结”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形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道德准则和社会风尚。

(四)落实民族机制创新示范。以团结稳定为重点,以开拓创新为动力,勇于探索创新全州民族工作机制,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1.提升民族工作能力。全力支持民族工作,建强民族工作部门,进一步改善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条件。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领导和人员配备,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培养培训,建设一支专业化、规模化、高素质,能应对处置复杂局面和矛盾纠纷的民族工作队伍。加强党员干部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夯实民族理论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工作的意见》,健全民族工作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掌握做好民族工作、处理民族问题的自身规律和特点,在共性中突出个性,努力做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共同理想教育行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两个共同”和“四个认同”意识,培育形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道德准则和社会风尚。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州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村、社区(居委会)、学校、寺庙“一对一”结成“民族团结”共建对子,并组织精干力量到结对村、社区(居委会)、学校、寺庙指导创建活动开展。党政、企事业人员与结对家庭、亲戚、寺院、僧侣,面对面开展爱国教育、法制教育、感恩教育和形势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 “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强化团结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以严明政治纪律为主线,强化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健全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推进美丽、阳光、廉洁干净甘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建立干部作风建设常态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全覆盖、走基层等活动,进一步将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好,聚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正能量。

4.推动示范创建活动。整合力量,把创建示范州与“精神文明”“平安甘孜”“五好基层党组织”“双拥示范单位”“和谐寺庙”“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加强典型引导,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村(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和命名。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同时,州级领导负责指导联系县、联系乡(镇)、联系村(社区)、联系寺庙的创建活动,县级领导负责指导联系乡(镇)、联系村(社区)、联系寺庙的创建活动,乡科级领导负责指导联系村(社区)、联系寺庙的创建活动,形成州县乡三级联创、部门联动的联动联创格局。

5.组织睦邻友好活动。在州与州、县与县、乡与乡、邻里之间、同事之间、先进村与后进村和有历史矛盾积怨的乡、村之间开展友好睦邻结对建设活动,以召开联席会议、协调会议,举办乡村联谊会、家庭联谊会等形式,开展边际协作,组织开展深层次的文化交流,促进相互交流学习,增加交流交往,共建和谐友好边际关系。及时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实现团结。协调制定问题协商解决办法,取长补短,做到共同创建,共同进步,实现互惠双赢。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稳定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开展民族干部培训工作,加大对基层干部民族知识、理论、政策方针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州民族干部的政策水平、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培养选就一批扎根甘孜、热爱甘孜的干部队伍,把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组织、人事、统战、民委等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沟通,经常性地分析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少数民族人才库,共同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

(五)推进民族和谐示范。 广泛动员全州社会各界力量,把创建活动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宗教事务、民主法治、社会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创稳,努力把甘孜建设成为藏区团结稳定的“和善之州”。

1.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健全主动创稳工作机制,建立协调、处置涉及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民族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牢牢掌握主动权。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信息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加强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强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向好。

2.全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进市场的“八进”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开展爱国主义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充分利用全州各县民族传统节日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活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交流学习、民族文化讲座、民族干部代表座谈、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民族团结图片展示、民族团结主题影片展映、民族团结健身运动等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建立“一日、一周、一月”宣传教育创建活动平台,把每年“1124”确定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日;每年11月份第一周定为“全州民族政策法律宣传周”;每年9月定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发挥好基地实践教育的功能。深入开展学习毕世祥、菊美多吉等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3.广泛开展推优树先活动。结合行业和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活动,为干部群众树标杆。适时举办“全州民族团结好儿童好青年”、“全州农牧民致富能手创业能手”、“全州民族教育教学能手”、“民族团结好门巴”等推树活动,分层次、分领域、分行业树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先进典型,培养选树一批在各行业和各条战线具有强烈感召力、值得学、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使各行业各战线活动单位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4.努力构建和谐宗教。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化同心同向活动,加强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佛协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创新和谐寺庙创建、“五二三”活动载体,促进宗教和睦和谐,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全面推动依法治州。坚持依法治州方略,坚持科学立法,制定完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生态保护等民族法规建设,全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民族团结事业的立法工作,制定《甘孜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制保障。建立健全民族关系协调机制,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利益,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把享有合法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结合起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6.探索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着力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强力解决社会治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等机制,严防发生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社会性、群体性事件。建立完善各类社团、民间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有效机制,教育引导、组织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在促进发展、增进团结、抵御渗透、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大力推进社会慈善救助工作,全面完善社会互助制度。

7.全力做好对口援建工作。深入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加强与对口援建单位的沟通,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人才等全方位的支持帮扶,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加强与对口支援地的交往交流交融,开展“汉藏桥”等援受双方干群联络联系互动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关心关爱援藏干部,加强交流合作,支持驻州部队、援藏施工企业与驻地结对共建共创,为受援地争取发展项目、资金、人才,助推当地经济加快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甘孜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群工办,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同时,组建统筹发展工作组、宣传教育工作组、团结和谐工作组等3个工作组,负责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县要配备45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二)实施项目保障。少数民族开发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要优先安排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有积极作为的县。州级部门和各县要将国家和省上安排的项目优先安排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保证优先实施。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先进事例,各县要在主城区设立藏汉双语永久性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和民族团结宣传广告牌,营造浓厚的创建社会氛围。州、县要组建固定的民族政策、法规宣讲团(队),定期到县、乡(镇)、村(社区)、寺院、学校、企业开展宣讲,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政策的知晓率。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日”、“全州民族政策法律宣传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等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等深入人心。各县、各部门要通过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板报、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横幅及用电子屏展示等方式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典型带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模范评选标准和示范单位评选标准及奖励制度,规范评选工作要求和程序。州、县定期举行表彰活动,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将由各级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并建立先进典型数据库,开展丰富多彩的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弘扬先进,激励典型,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民族团结,热爱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定期议事机制,州委、县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年至少二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具体困难。建立健全共创共建机制,把创建活动纳入群众工作全覆盖、基层党建工作年、依法治州等活动,不断丰富军民共建、地企共建、城乡共建、对口援建内容。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院、家庭等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做到全面参与、共建共享。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的测评体系,把创建活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州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及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加强民主法制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确保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州、县、乡、村(社区)四级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按照州级每年100万元、县级50 万元、创建的示范乡(镇)1 万元、示范村(社区)0.4万元的标准,分别纳入州县地方财政预算。

附件:甘孜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各工作组成员名单

统筹发展工作组

组 长: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张平 森 州政府副州长

舒大 春 州政府副州长

州政府副州长

张永 德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

张家志 州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

州政府副秘书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成康 州发改委主任

嘎绒拥忠 州教育局局长

邱发国 州科技局局长

何康军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刘小康 州民政局局长

西 州民委主任

州财政局局长

杨成君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扎西彭措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正勇 州水务局局长

杨志贵 州农业局局长

州畜牧局局长

杨庆华 州林业局局长

州商务合作局局长

龚建忠 州文化体育广播局局长

桑郎泽仁 州卫生局局长

州人口计生委主任

州旅游局局长

肖志洪 州宗教局局长

周道君 州扶贫移民局局长

洛绒土登 州统计局局长

马国忠 州国资委主任

州安全监管局局长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刘建康 人行甘孜中心支行行长

毛树德 农行甘孜州分行行长

谷运凤 建行甘孜州分行行长

周志坚 农发行甘孜州分行行长

钟小林 省联社甘孜办事处主任

蒋征江 工行甘孜直属支行行长

张世敏 电信甘孜分公司总经理

移动甘孜分公司总经理

汪建洪 联通甘孜分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由州发改委主任王成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相关工作,深入落实省委藏区工作思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加快基层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改革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各族干部群众。

宣传教育工作组

组 长:

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

州武警支队政委

刘俊明 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扎西翁加 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昌呷次称 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王兴丽 州直工委常务副书记

州委老干部局局长

肖福荣 州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州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甘孜日报社社长

嘎绒拥忠 州教育局局长

西 州民委主任

龚建忠 州文化体育广播局局长

州电视台台长

王兆彪 四川民院宣传部部长

罗江龙 省藏校党委书记

蒋耀原 州民干校常务副校长

李建飞 甘孜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易爱光 武警二支队政治部主任

丹珍志玛 州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洛绒拉珍 团州委书记

州妇联主席

格绒追美 州文联常务副主席

张建泉 州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州残联理事长

州佛协秘书长

王旭初 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州社科联常务副主席

办公室设在州委宣传部,由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拥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弘扬甘孜精神,推进民族团结精品工程实施,大力开展民族政策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团结和谐工作组

组 长:

段内开 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长

成 员:

王卫红 甘孜军分区政委

吴良军 州法院院长

李鹏飞 州检察院检察长

州武警支队政委

刘俊明 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州政府副秘书长、甘孜国安局局长

昌呷次称 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尹天飞 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鲁建康 州人大民宗外事工委主任

何康军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嘎绒拥忠 州教育局局长

西 州民委主任

李春兰 州司法局局长

肖志洪 州宗教局局长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扎巴 州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丹珍志玛 州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洛绒拉珍 团州委书记

州妇联主席

格绒追美 州文联常务副主席

罗振远 州科协主席

张建泉 州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州残联理事长

州佛协秘书长

王旭初 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州社科联常务副主席

办公室设在州委统战部,由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昌呷次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民族工作机制创新,繁荣发展民族文化,推动民族团结和谐、共同繁荣进步典型树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共建活动,推进依法治州,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稳定长效机制,促进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发展等工作。

甘孜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8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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