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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行政审批
2010-11-01 09:16:16
来源:
行政效能办公室
阅读数:
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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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二、申请条件

(一)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履行项目核准、审批或备案手续。

 实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可在申报项目核准时,随项目申请报告同时提出招标事项核准申请,也可单独申请招标事项核准。

 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已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后,提出招标事项核准申请。

(二)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申请材料

(一)在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靠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同时申请招标核准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增加的拟进行招标的范围、拟采取的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及发包初步方案等有关内容;

2、拟邀请招标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拟自行招标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二)在招标活动开展前,单独申请招标核准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核准项目招标有关事项的请示(在请示中应有招标项目拟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及发包初步方案等有关内容);

2、招标项目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文件;

3、项目所在县发改局或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州级党政企事业单位可向州发改委申报;

4、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落实证明(不低于工程概算总额80%);

5、拟邀请招标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拟自行招标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5份。

四、办理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向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发展改革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对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和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和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正式受理。

(三)根据核准权限由具有应权限的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批。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责任人:任德康      承办人: 余志明   周改均

联系电话:部门电话—(08362833236   窗口电话—(08362827615

     投诉电话:州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电话—(08362827602

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62827610

          部门投诉电话—(08362833236

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gzz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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